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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能买哦,不买以后找不到更好的了,好房子难得,自己喜欢的房子更难得
答:婚后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你坐公证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答:你可以选择补齐1年呗,也可以全补齐
答:这个问题得问国家,个人别想了
答:这问题怎么回答?没明白您飞意思
答: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主要看你准备装修成什么样,房子多大,才能给你准确答复
答:这问题较难回答,主要看你房子多大,准备装成什么样子,才能给您准确答复
答:这问题比较那回答,看您多大房子,准备装成什么样,才能给您准确答复
答:个人认为老百姓能买的起的价格才是最合乎天理的
答:房屋三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房屋四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增加面积部分的补贴,依然按照房屋所在类区的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70%计算
答:一手房有可能降,二手房不一定了,因为一手房要资金,所以有可能会降
答:你爱人不能在入户到此处房屋,你爱人想买房,还要看你爱人是不是南京户口或在南京缴纳社保情况,满足条件可算2套房,除非你们离婚满半年在进行购买算首套房
答:根据合同走啊,提前搬出就算你违约,最多也就是扣押金,但房租必须得退的,况且你也跟她提前说了你要搬出,你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那你可以告他啊,但这点小事不值得上法院的
答:办理赠与是不需要要缴纳什么费用,但买的房子是赠与就要缴纳费用了
答:不可以,必须先办证缴税,拿到土地证,产权证才能进行上市交易
答:可以落户,但最多3人,户口限制按房屋面积的
答:因为您是婚前财产,婚后办证可以上2人名字,或你1人名字
答:22000-30000万都有人买,小李说的很对,具体看你选择哪个园,那种户型
答:你是南京人户口是否在南京本市,江宁新浦口除外,如不在就需要购买60平以上的房子
答:人才的,找对象找到安居客上了,发错网站了吧!应该去婚介网